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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生掙扎在新旧矛盾中的基督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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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,旧教训在基督宝血中合一:

“因他使我们和睦[原文:因祂是我们的和睦],将两下合而为一,拆毀了中间隔断的牆;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,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;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”(以弗所书2:1-15)


  脫旧換新:

“你们学了基督,卻不是这样。如果你们听过祂的道,领了祂的教,学了祂的真理,就要脫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;这旧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渐渐变坏的;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;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。”(以弗所书:20-2)


  新造的人:

“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的人,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”(哥林多后书5:17)


  棄旧更新:

“不要彼此说谎;因你们已经脫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,穿上了新人;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。”(歌罗西书:9-10)


  以上为圣经关於新,旧无法並存的主要启示,也揭示了基督道成肉身,亲临人间,为要克服人身体內之新旧矛盾,並在十字架上将矛盾统一,以解除人身內永远的痛苦。

二.保罗的身(情慾)不由己(圣灵)论


  保罗也指出:人的身体內有两个相互抵触的律,彼起此落,在人身体內永无休止地相互碰撞。

“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沒有良善;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。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。[原文:人]我是喜欢神的律;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脫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(罗马书7:18-2)

而结果则是:“我所喜欢的上帝的律”每战必败,总输给我身內所不喜欢之犯罪的律。此结果,千古以来从未改变。因由人之祖先,首先亚当所传承下来的犯罪基因,早已決定了此后人类的命运,人便永无翻身之日。


  

三.马丁路德所指出的“里面的人”与“外面的人”

“…外体[原文:外面的人]虽然毀坏,內心[原文:里面的人]卻一天新似一天。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,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,永远的荣耀。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,乃是顾念所不见的;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,所不见的是永远的。”(哥林多后书:16-18)


  路德指出人里外两面不同,即言人性的分裂。里面的人,即属灵的人,亦即新人。外面的人,即属血气的人,亦即旧人。这二者之內外与新旧,同灵性与肉体之相爭。“因为情慾和圣灵相爭,圣灵和情慾相爭,这两个是彼此相敌,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。”(加拉太书5:17)“幸而”,这外面的人(旧人与肉体)的痛苦,不会无限期延续,会随着肉体日渐毀坏而消融。但人的內心(新人与属灵的人)反会一天新似一天;这种彼消与此长,便能成就人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:所见的肉体消失了,所不见的荣耀便能彰显了。这就是:良性竞爭。但这种良性竞爭,是人人可得,且必然的结果吗?恐怕未必。这里必须附带一重要条件:即“顺着圣灵而行”(加拉太书5:16)。人人都能顺从圣灵而棄绝肉体吗?事实並非如此。保罗又说:“随从肉体的人,体贴肉体的事;随从圣灵的人,体贴圣灵的事。”笔锋一转,保罗无比強调地作出结论:“体贴肉体的就是死,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。”(罗马书8:5-6)。保罗在这里用“体贴”二字,用得十分妥当;当年,使徒彼得就非常体贴他老师的肉体。当基督宣示祂必须要上耶路撒冷去受苦与受死,彼得便拉着祂,劝说:“主啊,万不可如此!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。”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:“撒但,退我后边去吧!你是绊我腳的;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,只体贴人的意思。”(马太福音16:22-2)。彼得冲口而说出的这句话,难道说错了?这可是人之常性啊。你若处此境地,应也会这样说;谁能逃脫人性的羁绊呢?人活在世上,这个外面的人,这个取死的肉体,是唯一能当家做主的。如果彼得讲出相反的话,还是一个正常人吗?果如此,大家便会斥责他失去了人性。彼得的反应,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;因人人都会如此。保罗因而叹息:“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脫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


  假设当初基督向门徒宣告,祂要上耶路撒冷去受苦与受死,彼得卻很“信  仰正确”地说:“主啊!是的,你必须去耶京受苦受死,因这才是祢来到世上要完成神旨意的救世任务!我们都会支持祢!”大家听了这样“神学正确”的回应,会如何看待彼得呢?不是都要骂他“沒人性”吗?对了,如果彼得当时的反应,“神学很正确”,便有一些很“不人性”(亦即不像一个“外面的人”)。彼得由此刻之后,再历经“三次不认主”等失败的灵性经历。到了晚年,让人将他的两手捆绑,送他到不愿意去的地方(约翰福音21:18)。他对基督要受苦与受死的反应,才能真正学会信仰与神学的正确。

四.基督一生都掙扎在神性与人性的痛苦中


  我曾多次撰写基督在神性与人性之间的痛苦矛盾,因此部分为基督道成肉身,来到人间来最重要的使命,亦即祂要亲身体尝作为一个人所遭受之与生俱来的痛苦。人由出生呱呱坠地后,便由首先的亚当承受了罪恶基因之传承。人类都无法逃脫这宿命。人之身,心,皆无可选择地被套在此一宿命中。由保罗历历陈述的情节中,可看出人的无奈与“无辜”。要解开这死结,让人类由死亡的威胁中,走入生天,基督便必须亲自到世间,与人一同经历这种身不由己的痛苦(如马太福音第四章中所记载之“耶稣受试探”之人格的分裂,与整合之苦。)基督作为道成之肉身,既具备了人的身体,便同样也需要食物充飢,所以撒但才献出建言,因人的肉身都需要食物。眼前既缺少食物,何不使用其另一神性(无所不能)使石头变为食物来充飢,因这是十分轻而易举的事。基督若不察撒但之诡计而接纳其建言,基督降世为人要与人一同接受人间各种痛苦之初衷,便破功了。基督拒绝撒但建言,且不以其自身神性协助祂的人性,虽飢饿之痛苦仍在,仍坚持其与人一同受苦之初衷。此仅其一例,便可说明基督在世时,天天所要面对的,便是神,人二性的交相抵触与冲突,但祂从不以其神性解救祂另一人性之苦。此种痛苦毕其一生,此苦卻都与主长相左右。而最最痛苦者,莫如钉十架前夕,在客西马尼园之役,此为主神性与人性剧烈冲突之最高峰。祂必须克服此难关,才能走上十架,也才能完成对人类之救赎。


  保罗所陈述的“上帝的律”与“犯罪的律”,以及路德重视之“里面的人”与“外面的人”,皆指人生中內在之“新人”与“旧人”对決的痛苦。此种矛盾的痛苦,只能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才得以解除(罗马书8:1-)

五.人的新,旧矛盾,可在基督十架大爱中统一


  上帝深知人自首先亚当不慎犯罪后,亿万人类生灵便陷於无法解救之痛苦深渊。人在旧约的律法之下,死亡为唯一的答案。神虽以创造与万有之尊,但在已定下的律法要求下,也不能违背祂先前的意旨。所以唯一可能,便需亲自上场,以己身代受人类的罪责,亲自以道成之肉身的人体作为挽回祭,以赎回人必须的死亡惩罚。故救赎主(即弥赛亚)便在适当的时候(加拉太书:)成为血肉之躯,亲来人间体尝人因犯罪而遭受的种种苦难,最后又以其血肉之躯,亲身在十字架上钉死,以完成律法对人罪恶的要求。用以消弭人身內新旧,里外,灵肉所造成的矛盾,这些便在主之牺牲中完成,借以消弭人內在的矛盾。这种奇妙的转化,只能在神的大爱中才能完成;十字架,就是神大爱的具体呈现。如加拉太书6:1所示:

“但我断不以別的夸口,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;因这十字架,就我而论,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论,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。”

(按:这节圣经,亦为不久前在主裡安息之大佈道家葛培理,生前最喜爱的圣经章节。)


  人类自古以来,心內的两种矛盾,彼此互相抵触所造成的痛苦,於基督降世以后,以道成之肉身,完成並承接了这种痛苦,而且苦上加苦。主基督在世三十三年岁月中,无时无刻不在这种內外的矛盾煎熬中生活,直到在十字架上钉死,主基督严重矛盾的痛苦才解除。同时,所有因接受基督信仰的基督徒,其心与体內之痛苦亦得解除。此痛苦之解除,正是由创造与救赎主的大爱所达成。哈利路亚!阿们。

作者殷颖牧师为文宣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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